人民币账户
开户名称:中国艺术节基金会
开户银行: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桥支行
银行账号:0109034 01001 2010 5091 235
为保证基金会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效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理事会下设机构为:秘书处、基金管理部、宣传教育部、事业发展部、志愿者部。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聘请的咨询机构。
第二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、副秘书长若干名,及相应管理人员组成,下设:办公室、财务处。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,并承担责任。主要职责:贯彻理事会、理事长办公会决议;协调基金管理部、宣传教育部、事业发展部、志愿者部、专家委员会有关事宜及领导交办的事项;落实本会章程对秘书长的工作要求;秘书处自身建设。
第三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:理事会、理事长办公会、秘书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,会议纪要编写及发放;有关文件起草、下发;人事及档案管理、文件管理工作;本会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印章管理;年检、总结材料编制和上报;基金会评估材料编制上报;与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事项。
第四条 财务处负责专项、项目资金收支、日常财务收支、职工工资福利发放;税务缴纳及免税手续办理;残疾人保障金、保险管理;配合有关部门对本会的审计工作;银行、财政、税务证件保管、财务用章等保管和管理;固定资产、办公用品采购、发放及管理。
第五条 基金管理部主要职责:负责专项基金、业务机构、单项活动办公室等的设立与管理;专项基金及其他业务活动的报批手续、专家论证意见、专项基金管委会日常管理、资金使用监管;涉及专项基金的业务活动安排及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。
第六条 事业发展部主要职责:研究、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、负责开展对外联络,开拓筹资领域,研究落实基金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渠道与方法、目标筹资对象的研究与公关;管理本会独自开展的项目;筹资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第七条 宣传教育部主要职责:基金会整体形象及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;定期组织网络对基金会及负责人的采访,举办展览、教育培训业务管理;官方网站、微官网及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的管理和维护,专项基金活动宣传报道的管理与业务指导,及领导交办的事项。
第八条 志愿者部主要职责:联系高校及社会各界,发展、组织、培训、管理并长期联系志愿者,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自身特点,为文化事业服务,为宣传公益事业服务,为本会的项目服务。同时,培养青年人的公益情怀,尽力满足志愿者的合理要求。
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由本会聘请相关领域中的资深专家组成,可分为各专业专家委员会,与理事会同届期。主要职责:为本会在相应领域的各项公益活动提供咨询服务,为本会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参与专项基金建立及下拨款项目的评估、论证、验收。
第十条 工作需要设置的临时性机构,需由秘书处提出方案,呈报理事会研究,根据机构性质及相关管理规定,决定是否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。工作结束,临时性机构应及时总结、审计、撤销。
第十一条 本规定经2018年8月13日第四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,即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