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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魅力中国 华夏之星”国际青少年艺术大赛的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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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魅力中国华夏之星”国际青少年艺术大赛的


近日发现深圳市某文化传媒公司,未经中国艺术节基金会同意和授权,在其举办的“2022第二十二届‘魅力中国 华夏之星’国际青少年艺术大赛”的宣传、组织活动以及颁发奖项等方面,擅自使用“中国艺术节基金会”的名称开展相关活动,并盗刻本会法人章,在活动中使用。

本会郑重声明,“2022第二十届‘魅力中国 华夏之星’国际青少年艺术大赛”等相关所有活动均与本会无关。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、违规、侵权的行为。对在该活动的宣传过程中出现的违法、违规、侵权行为,本会将视事件发展,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利。


2022年7月12日